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4年度建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情况的通报

各县(市)区科技局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,各有关单位:

按照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》(焦科〔2011〕22号)相关规定,市科技局于2016年11月2日至11月4日,组织专家对2014年度建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价。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:

一、考评结果

2014年度建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35家,参加考评31家,因依托单位破产、停产等原因未参加考评4家。经专家考评,2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评为优秀,占总数63%;9家被评为良好,占总数26%。

按照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:

1.“焦作市柔性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等31家2014年度建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考评,保留“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称号(见附件1)。

2.撤销“焦作市重型箱式刮板输送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等4家单位“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称号(见附件2)。

二、考评结果应用

按照《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将根据年度科技经费安排情况,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奖励,被取消“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称号的依托单位在2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。

附件:
          1.通过考评2014年度建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
          2.撤销“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”称号名单

 

若有异议,请于通报之日起5日内向焦作市科技局实名反映。
 

业务咨询电话:

焦作市科技局  计划科  0391-3569830

监督检查电话:

焦作市科技局  监察室  0391-3569827

 

 

 

2016年11月2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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